一、 粉尘处理说明
公司干燥窑及烘干窑所用燃料均为无毒无害的天然气为燃料,无中间产品产生,采用先进的燃烧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保证窑内温度和热负荷稳定,使燃料充分燃烧,减少污染物排放。
公司共有一条矿棉吸声板生产线,两台珍珠岩膨化炉采用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珍珠岩原料后,排放膨化炉废气;生产过程中切割、刨面、开榫等工序产生的含尘气体通过两台负压布袋收尘器收集后尾气排放;五台喷涂室采用水帘工艺进行尾气处理,经收尘器净化后的气体排入大气。
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尾气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珍珠岩膨胀设备治理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22.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6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111mg/m3,干燥窑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4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69mg/m3,烘干窑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9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91mg/m3,对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及表2新建炉窑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50mg/m³,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400mg/m³),公司干燥窑、烘干窑排气筒废气及膨化炉净化设备排气简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要求;切割、开榫、分板、刨床多工序治理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8.2mg/m3,排放速率3.4*10-3kg/h,对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30米高排气简,颗粒物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23kg/h),切割工序净化设备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及排放速率的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要求。
二、 废水处理说明
公司无生产废水外排,生产所用原料及产出的产品均为无毒无害物质,故采用循环使用的办法,即料浆中的水通过真空泵及真空脱水装置等水回收设备回收,通过管道泵送回搅拌设备,生产用水全部封闭循环使用。
生活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市政管网,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
公司主要噪声污染源为供水水泵、空气压缩机、搅拌机、刨床、压花辊、纵横切割锯、开榫机等。公司采取应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置单独房间、设置隔声罩、墙壁进行吸声处理等措施,最大程度控制噪声,且生产车间窗户采用双层玻璃,安装消声门。
根据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可知,厂区东、南、北三侧厂界昼夜背景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侧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 废物处理说明
公司生产线产生的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料,废品和收尘器收集的粉料。生产工艺设有废料制浆系统,废料经计量后送入废料制浆机,加水搅拌成均匀的料浆,由泵送到配料系统重复使用,废料100%被利用,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不外排废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019年12月